县委书记述法报告共13篇
【篇一】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抓学习树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0余次,开展讲法治课1场次,自觉做到带头遵从法治、敬畏法律。坚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配备、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了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年组织开展新提拔领导任前考法4次67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
(二)抓责任重落实。充分发挥县委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制定《**年吉木乃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等文件,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同”发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检两院依法履职,检察建议办结率实现100%。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杜绝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做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前介入,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凝聚了依法治县合力。
(三)抓机制促决策。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县委工作全过程,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制度,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58次,研究审议重大事项322件,向地区党委报送请示报告事项45期。严格落实“三不准”工作制度(未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集体讨论、未经政府常务会研究不印发),实现合法性前置审查全覆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
(四)抓普法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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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用力。严格执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制度、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各协调小组会议,亲自听取、督促、指导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三是在依法治理上持续用力。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工作要求,按照“一套体系明路径,五治融合强推进,N项措施保底线”的思路,构建博湖社会治理工作模式,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持续发挥普法讲师团自身优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