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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3500字

工作总结范文 编辑:南栀 发布时间:2026/1/9

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3500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我市城区(包括**楼区、云溪区、**区、**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和住房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分局)

二、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试点,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探索推行“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土地出让”的运作模式,明确试点改造范围,整合改造范围内既有存量房屋和土地资源,明晰拆迁成本,明确资金平衡方式,将房票安置与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有效结合。(责任单位:市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资规局)

三、利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政策盘活存量房屋。市属国有企业利用央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符合要求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对原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企业自持商业,可申请调整自持比例或自持年限,促进市场交易,盘活闲置资产。(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住宅区地下车位办证。出台《**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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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岳资规发[2024]18号)执行。

本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需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的,待配套实施方案出台后施行;本措施实施过程中,上级政策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其他县市区可参考此措施实施,或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本地房地产支持政策。

本文件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或配套实施方案中有明确执行期限的按其期限执行,其它政策措施执行期限至2026年5月31日。购房补贴、奖励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如退房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购房补贴、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