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
【篇一】
市发改委:
按照《**市落实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县成立了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县住建、水利、交通、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高效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妨碍公平性竞争方面整治行动成果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一是认真学习《**市落实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方式。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扎实推进。
(二)积极行动、全面自查。
按照规定的整治范围和内容,对我县自**年1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开展整治,除上级部门下发的以前年度问题项目问题清单整改问效查究外,重点对设置各种不合理或非法条件、门槛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对规范招标投标领域资格审查文件中,不公平对待投标人企业经营资质、等级、业绩、所有制、设立分公司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共自查招标项目197个,抽查招标项目68个,查处有相关问题招标项目17个。对自查和抽查结果中所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县性举一反三整改措施落实,向执纪执法部门移交涉公职人员违纪3件、涉围标串标线索4条。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主体责任人。
二、政策文件清理成效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县开展了招投标领域政策文件清理行动。经全面自查,我县现行文件中和部门规章中,无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一是加强招投标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好招投标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对招投标管理工作监督职能,严格市场主体稽查,深化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二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在招标核准备案等前期环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严禁招标人量体裁衣、暗箱操作、虚假招标等行为来限制潜在投标人,对异议和投诉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查处;三是加强标后管理,完善准入和清出机制,做好与招标投标相关的不良行为登记和各项信用信息的应用工作,促进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