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夯实人才根基”民主监督报告4300字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目前,全市现有三级公立医院2所、公共卫生服务机构4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6所,其中源潭、黄铺中心卫生院为二级综合医院;村(居)卫生室176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所;民营医院4所、个体诊所及门诊部65所(其中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28所)。
(二)中医药人员队伍现状。①全市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21人(含中医专长医师19人)。其中,40岁以下94人,占29.28%;40~50岁70人,占21.81%;50~60岁113人,占35.2%;60岁以上44人,占13.71%。初级职称189人,占58.88%;中级职称73人,占22.74%;高级职称59人,占18.38%(正高2人、占0.62%)。硕士7人,占2.18%;本科128人,占39.88%;专科56人,占17.45%;中专54人,占16.82%;高中及以下76人,占23.68%。执业地点涵盖三级医疗机构,市直医疗机构127人,占39.56%,其中市中医院94人、市立医院24人、妇计中心及其他机构9人;乡村医疗机构130人,占40.5%,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46人;民营医院及中医诊所、门诊部62人,占19.31%。②全市注册执业护士数为1104人,中医院校毕业人员54人。由于高校学科设置问题,中医护理极少,市中医院中医护理骨干仅3名。经过努力,全市415人接受过中医护理培训。③全市医疗机构中中药人员22人(企业从业人员未统计)。其中,40岁以下6人,占27.28%;40~50岁5人,占22.72%;50~60岁11人,占50%。中级职称7人,占31.81%;初级职称15人,占68.19%。本科8人,占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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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六)强化宣传,营造中医药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法》《xx省中医药条例》的宣传贯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行风教育,教育引导中医药人才弘扬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行业优秀人才模范和工作典型的选树,定期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通过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中医药人才职业荣誉感,努力营造每位中医人都渴望成才、皆可成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