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县建设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2014年,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建设局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局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局党委、基层单位党支部、机关各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明确责任。局长与各基层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股室和党员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局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局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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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进行了行政警告处分,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总之,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行风效能建设和廉政教育力度,为城乡建设事业和建设队伍的两个健
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编辑: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