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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强制报告制度研究5300字

调查报告范文 编辑:南栀 发布时间:2025/3/31

反家暴强制报告制度研究5300字

——以家暴未成年人为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大兴调查研究,是深入学习贯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围绕重点领域工作开展了扎实有效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下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相关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本栏目陆续发表一些优秀成果,供大家在工作中学习借鉴。

近年来,随着各种家暴儿童及虐待儿童的事件被大众知晓,我国在反家庭暴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暴力的认定、预防以及处理上都有相关规定,特别是现行法律规定中的强制报告制度引起了理论与实务界广泛的热议,不可否认的是,强制报告制度的诞生对家暴儿童问题的发现及治理等方面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01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概述

(一)家庭暴力概念

**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同时笔者认为,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完全,监护人对其的关心照护意义重大,同时这也是监护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因监护人的刻意忽视,导致未成年人的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更有甚者连未成年人的基本物质需求都得不到满足,这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如果不纳入家暴行为的一种,是极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因此笔者认为,除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家庭暴力种类,也应当将监护人刻意的忽视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二)未成年人概念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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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协助儿童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等地的民政局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为被家暴的儿童重新指定监护人,并且依法追究监护者的相关责任。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儿童遭受家暴的案件被曝光,让我们认识到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事件不在少数,和严重的侵害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影响家庭、社会的稳定。因此,严厉打击家暴儿童现象刻不容缓。希望本篇文章能够为完善强制报告制度提供些许思路,从而实现笔者内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