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调查与思考4400字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支撑区域经济发展重要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xx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这是国家为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县人大法工委就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旨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步伐,推动县域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一、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府两院”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执法、司法职能作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县营商环境实现明显好转。从市场主体数量变化情况来看,近5年来,我县新登记企业(含农业专业合作社)3354户,其中新设立有限公司1242户,五年间增长了3.5倍,注册资本总额约120亿元,增长了4.7倍;新设立农业专业合作社1043户,增长了4.13倍,注册资本总额约40亿元,增长了5.12倍。从市场主体的意见反馈上来看,他们对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对社会治安环境,对政府的办事效率、执法的公正性、公务员的廉政表现,对土地、环保、规划、建设、消防、工商、税务等手续办理便捷度,对法院解决商事合同纠纷的效率等的评价有很大提升,大多数认为,较5年前有根本性的变化。
(一)制度建设不断跟进。县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营商环境相关制度“立改废释”工作,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对涉及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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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产权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方便企业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县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全覆盖,为民营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等方式方法,为市场主体提供“菜单化”“订单式”法律服务,努力培育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