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成效5篇
【篇一】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我局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扎实推进工作,现将一季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城镇职工参保37890人,城乡居民参保346681人,按常住人口计算,我区参保率达105.71%。其中,农村八类人群参保22894人,参保率100%。
(二)基金收支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1-3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81.0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9%。职工基金支出4063.53万元,同比下降34%,下降幅度较大原因是2024年1月份收入含2022年应付未付金额共1665.72万元。而2024年职工已应支尽支,没有遗留到2024年1月支付。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1-3月城乡居民基金收入9328.9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838.51万元,财政补贴847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下降原因是2024年1-3月财政补贴共收到11853.69万元,而2024年同期财政补贴为847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375.69万元。
2024年1-3月基金支出16385.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增幅较大原因:一是因为2024年同期支出含2022年应付未付3442.95万元,而2024年同期支出含2024年应付未付5825.46万元,比上年多支付2382.51万元上年遗留费用;二是2024年一季度异地就医费用一共4408.46万元,而2024年同期异地就医费用一共5115.71万元,比上年增加70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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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行为。二是完善对定点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充分发挥协议管理这一法律手段的作用,把入院标准、诊疗技术规范、用药管理规范等纳入协议管理内容,提高监管效率。三是继续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完成上级制定的采购量,努力解决好“看病贵”问题。(三)落实药品采购政策,提高中选药品采购量,方便百姓购买便宜药。
提高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中选结果和省集中采购结果,切实强化中选品种的采购和使用,落实有关采购数量和采购比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