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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7篇

心得体会范文 编辑:南栀 发布时间:2025/6/8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7篇

【篇一】

**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时至今天**年5月28日,法典颁布一周年,不由让人畅想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它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施一年来,经过实践检验,足见其博大精深,不愧为典。就其中对未成年监护制度的构建,可谓用心良苦,体会颇深。

《民法典》总则第二章第二节,包含二十六条到三十九条共十四条。规定了监护制度,包括未成年人监护与成年人监护两大类型,明确规定了法定监护人范围、顺位、遗嘱监护、协议监护、监护争议解决程序、监护人的职责及要求、撤销监护人资格、恢复监护人资格程序、临时监护、国家监护等内容,一共14个条款,其中有10条涉及未成年人监护。相比《民法通则》,《民法典》总则增设了监护种类,除法定监护、意定监护、指定监护外,增加了遗嘱监护、协议监护、临时监护等多种形式,并且调整完善监护人的指定程序、明确规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主体、撤销情形以及撤销的后果和恢复程序。

就《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来阐释本人的学习体会。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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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一是要带头学习民法典。自身首先要学法、懂法,将法律学习运用到工作中,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二是要带头遵守民法典。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三是要带头维护民法典。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用好民法典来造福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