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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工作中的着力点7000字

综合论文范文 编辑:安歌 发布时间:2024/10/30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工作中的着力点7000字

摘    要:根据2006年的调查统计,高达30%的押犯有未成年子女。如何保护监狱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不仅关系到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问题,而且将影响监狱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就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着力点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困境儿童; 着力点; 假释; 亲属会见;

2019年7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算上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民政部及其他相关部委陆续颁布的1个“通知”和4个“意见”,[①]我国对于困境儿童的福利保护工作驶入快车道,相关法律框架加速搭建。其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困境儿童中的特殊群体,根据2006年的调查统计,高达30%的押犯有未成年子女。[②]按此比例计算,2012年164万服刑人员中,[③]349.2万服刑人员有未成年子女。在构建相应社会支持体系的过程中,监狱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工作(下文简称“未保工作”)具有独特而关键的意义。

一、监狱在未保工作中的倾向与分析

对于监狱在未保工作上的着力程度,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倾向。一种倾向认为,既然该问题不属监狱职能范围,监狱就不应该也无法将其纳入工作视野,监狱仅着眼于其对服刑人员的情绪影响即可,对遭遇亲子(或亲子关系)变故的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安抚、情绪疏导是此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另一种倾向认为,监狱作为收押机构,相比其他职能部门更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各种信息,同时,处理好未成年子女问题有助于卸除服刑人员的思想负担,激励其自新自立。因此,监狱有必要强力介入这一领域,在尚未形成成熟救助体系的当下,监狱甚至有必要联合教育、民政、公安、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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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支持。最后,女监具有较为便利的地理位置。各省女子监狱数量较少,且往往承担着监狱文明窗口和警示教育基地的功能,因此多坐落于省会城市,交通发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可依托的社会资源也较为丰富。这些条件十分有利于降低此项“制度试验”的成本,例如服刑人员亲属的往返,专业心理教育师资力量的联络,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协助等。

有鉴于此,应该鼓励各女监在未保工作上勇于“先行先试”,立足于女犯特点,大胆解放思想,探索相关制度的创新。条件成熟之后,男犯监狱再根据自身情况推进相应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