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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几点思考

理论文章 编辑:念秋 发布时间:2023/3/13

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几点思考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首要前提。宅基地资格权的取得、保障和分配,关系着农民切身利益。但是目前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宅基地安排难

一是用地观念不对。有些村安排宅基地,首先想到向外扩张占用耕地,但村庄规划不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难落实。根据我县xx年的统计,全县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达到155平方米,“空心村”现象非常突出。由于先前乡村两级管理机制不规范,有些村民没做到建新拆旧,村级干部不肯做“难人”,不愿花力气整治“空心村”,以至农户不愿在“空心村”内拆造,要求向外扩张,村庄边界规模越来越大。

二是用地指标落实难。近年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用地指标进一步收紧,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县的计划指标仅30亩,且从今开始,省里不再单独安排农民建房指标,所以每年可安排的宅基地指标都非常省,难以满足村里的宅基地用地需求,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无房户。

二、宅基地审批资格确认难

在宅基地审批时,以前主要依据公安户籍是否为农业家庭户来确认农户审批的资格权,但户籍制度改革后,居民户口已经替代原先的农业家庭户和非农业家庭户,确认宅基地审批资格依据现在尚不明确。农村户籍管理中也存在的许多矛盾,例如因结婚户口迁出的女性,公安部门要求有房才可以回村落户,但依据现有政策无法审批宅基地,导致该户口无法迁回本村。

三、违法用地问题处置难

违法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多,特别是超占、违建等,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建房时监管不到位造成超面积建房。基层管理力量不够强大,责任心、专业性不足,导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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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建设行为,巩固无违建创建成果。

(三)厘清责任。按照“乡镇街道审批、村级民主管理、农户依法使用”的宅基地管理原则,明确基层干部和农户的法律责任。一经查实农户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镇村干部弄虚作假的,都将按照欺骗审批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相信只要我们乡镇、村各级部门共同努力,宅基地管理将会更加规范,逐步解决无房户、违房户的建房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