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权责清单式管理探索路径的思考
党政“一把手”如何科学地运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当前政治实践和学术研究中的一个深层次命题。近些年来,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各界围绕“一把手”权力的规范运行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而其中县委书记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但目前,党内规章制度对县委书记权力的规定不够清晰,不够系统。同时,县委书记权力运行过程比较复杂。我们努力通过透析县委书记的权力运行过程及其基本特点,初步划定权力的使用边界,规范权力的运行流程,以权责清单式管理为县委书记科学执政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探索实施县委书记权责清单式管理的背景意义 (为什么做)
1、运行有问题。出事了。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省市县党委书记306人,涉及全国近十分之一的县、八分之一的市、四分之一的省会城市,且被查处的人员中近60%的人有卖官行为,超过70%的人通过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近80%的人在土地管理方面以权谋私。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出叉了。主要表现在书记与县长权力界限不清晰,有的书记干了县长的活,有的县长越了书记的权,这也是党委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关系不和谐、工作不配合的原因之一。还比如,政府工作部门中党政分设的,干部调整到底是书记说了算还是局长说了算,由于没有一个权威清晰的界定,直接导致部分班子内耗不断。此外,出叉还可能有极端,一种是不懂不作为,反正不知道干什么,索性就什么都不做;另一种就是蛮干乱作为。出缺了。主要表现在干部调整时,在和部分新任书记特别是行政首长转任书记的谈话中,他们问,书记具体做什么,只知道“把党务工作抓抓好”,而我们也只能泛泛而谈,具体怎么做说不出子丑寅卯,更谈不上拿出一个具体的指导手册。再者,对于我们组织部门而言,怎么去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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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建议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紧扣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正面规范和反向监督制约两个方面进行探索。比如:明确“三重一大”清单,对项目规模大小、资金使用额度等逐一进行明确;再比如,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收储、公共资源交易、大宗商品采购等容易腐败的重点事项,把详细的工程预算或者出让收益、党委会研究过程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等等。二是规范“过桥”程序,通过科学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效规避权力运行环节的风险点,将书记权力的最终实现套上“程序”这道枷锁,实现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