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文秘网 > 论文范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二元制”法官助理养成模式探究7800字

法律论文范文 编辑:南栀 发布时间:2025/5/4

“二元制”法官助理养成模式探究7800字

—以公务员序列法官助理为视角

引    言

我国法官助理制度自引进之初,便天然承载了服务于员额制改革的使命,这由法官助理的职能设计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观之,也可窥见一斑。故而,法官助理制度的改革只能是依附于员额制改革的次改革,法官助理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符合当前改革阶段对法官助理职能设计的要求。若从此角度来看,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对法官助理的养成,混同于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养成有其必然性。然而,早在最高院**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法官助理符合条件后可以被优选为法官,换言之,法官助理不当仅具有审判辅助的“一元制”功能,还应当具备包含法官养成的“二元制”功能。只不过由于我国法官助理制度是在取消助理审判员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法官助理的首要职能是审判辅助,所以对法官助理的养成一直以审判辅助功能的养成为中心,对法官养成功能有所缺失。

直至**年,“四五”改革启动,法官助理需求剧增,全国各地法院通过公考大量招录法官助理,并明确指出,未来员额法官的遴选主要源于法官助理,随后在**年,“五五”改革拉开帷幕,同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新修,其中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加强法官助理队伍建设,为法官遴选储备人才。至此,法官助理的法官养成功能真正跃入公众视野,并受到了相应的重视。但是,受上述原因影响,现行的“一元制”法官助理养成模式终不能满足法官助理“二元制”功能的需求。

对此,笔者作为一名通过公考招录的法官助理深有感触,故而想要以自身为第一视角,深度剖析当前实务中“一元制”法官助理养成模式存在的问题,并尝试论证对“二元制”法官助理养成模式的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接,法官助理通过至少五年的养成,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完成预备法官的培训课题,远比预备法官短期突击培训更有成效,待法官助理有资格遴选法官时,参加员额考试自是水到渠成。

结    语

无论是“学徒”制渐进式培养模式,还是依托于法官学院的在职培训模式,皆是对“二元制”法官助理养成模式的有益探索,是故,笔者希望通过本文论述,以自身养成为第一视角,尝试性的为全国各地法院提供一个可推广、可复制的“二元制”法官助理养成模式,唯愿逐步实现法官助理制度的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