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4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和全省“一改两为”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含大个体)培育、入库工作,扎实推进“小升规”“入规纳统”,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入库长效机制,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上”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临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发展,促进“四上”企业调结构、扩总量,强管理、上水平,有效提高“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到2023年末,全县“四上”企业达到532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达到200家、216家、52家、64家以上,力争通过努力,取得最好效果。
二、工作举措
(一)深入排查摸底
1.按照“统筹谋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县科经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部门要牵头抓总,发挥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归集和分析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电力等部门涉企数据和信息,评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及时筛选符合“入规”条件的企业,督促企业主动申报“入规”。
2.各职能部门要摸清牵头领域可培育的潜力企业名单,重点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法人进行调查摸底,对临规企业跟踪培育,全面掌握发展动态,达标后及时申报“四上”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达到相应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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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家(其中行业主管部门2500元/家、统计局1500元/家)的标准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发放。相关单位主要工作人员补助奖励在县统计局领取。(五)当年入库企业的奖励资金在后三年纳入县财政预算。
五、组织实施
建立“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分管领导、县统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县直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政府办。县统计局负责企业申报入统培训、业务指导及申报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