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月春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年1月1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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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并根据困难人员不同需求,进行相应的就业援助活动。(三)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县区人社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在1月上旬采取适当方式做好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新闻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做好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有关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工作情况。各县区人社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请于**年1月13日前报送县区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2月1日前报送本部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