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篇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xx市委、长垣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水平,优化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高院胡道才院长在全省营商环境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和要求,结合《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xx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xx年xx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分工方案》《xx法院全面提升司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合同”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在全省法院开展“6+1”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xx年)》《xx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内容,从我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
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很大程度决定了营商环境是否公开透明和可预期,能否让各类市场主体安身、安心、安业,我院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法院的角色定位,把营商环境评价作为改进司法工作、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良好契机,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担当体现,清醒认识到司法工作自身统计的质效指标与第三方评估的结果、人民群众的感受差距较大,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迅速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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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司法局要及时召开会议,广泛动员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要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力量,鼓足干劲,统一认识,提升站位,立足岗位,尽职尽责,打赢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查督办,必要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问题多、工作推进不力的重点地方和重点单位要集中整治,并适时派出工作组驻地督导;对支差应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