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六篇)
【篇一】
为切实加强统计调查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有力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基础,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乡镇村、县直各单位统计业务人员;全县调查单位统计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以统计专业知识、统计法律法规、计算机数据处理等业务内容为主,分为统计年报定报培训、专项统计调查培训和专题统计业务培训等。
三、培训形式及安排
(一)集中培训。各股室各专业于3月份前至少组织1次对全县乡镇、调查单位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年报定报培训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基础工作方法、入库申报流程培训;适时开展各专业专题统计业务培训。
(二)跟班学习。组织乡镇统计人员采取轮流到县统计局机关各股室、县统计执法大队协助完成日常业务工作的方式,“一对一”的学习综合、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社科、法规、名录库等相关统计专业业务。
(三)现场指导。县统计局每季度结合走访调研、样本清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对乡镇、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实地宣传依法统计,认真指导互联网直报操作、报表填报审核和基础规范化建设,重点对新上岗统计人员和新增企业的业务培训。
(四)日常答疑。各股室各专业在每月报表前后期间,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与乡镇、企业的沟通联络,强化对报表填报、查询反馈和审核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基层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培训要求
各股室各专业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培训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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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各项培训会议,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并备案。
2.统计人员不定期对报表单位统计员、街道统计助理进行业务指导和软硬件技术培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统计服务制度
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充分运用统计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通过健全经济动态报告制(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数或数据反馈数)、定期发布统计信息、每年编纂统计年鉴等方式,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预警,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