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我叫,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我自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调入县法律援助中心。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回想这些案件的援助历程,给我心灵以震撼,让我终生难忘,并一直在鼓励着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援助责任感
法律援助工作是新形式下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经济条件和所处地位等条件的限制,他们普遍存在着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由于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往往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自从事执业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以更大的工作热情和耐心去引导和帮助他们,全心全意为他们排忧解难。我清醒的认识到这不仅是我作为一名援助律师的工作,更是律师这一职业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为此,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始终把“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蓝天”作为落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的具体行动。
二、情系弱者,不断探索法律援助有效途径
在为受援人办理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始终情系弱者,不断探索更好地帮助他们的有效途径,不断规范自己的法律援助行为。我一直坚持深入调查受援人的真情、实情、体察受援人的心情,与他们交流、交心、交友,使他们真正能感受到自己得到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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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在办案过程中,我始终本着“以法育人,以法醒人,增强互动,搭建起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宣传‘平台’”的信念,依法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肯定与赞扬,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县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十杰”等荣誉称号。法律援助显真情。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一些荣誉与称赞,但离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工作,与时俱进,做好、做实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人沐浴到法律援助的阳光,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